榕教办人〔2024〕6号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选派教师开展支教帮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4-04-29 23:21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榕教办人〔2024〕6号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选派教师开展支教帮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级支教工作,推动市域范围内对口协作帮扶,提高协作地区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研能力,加快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2024年,市教育局拟针对新疆、西藏以及福州地区农村学校开展对口帮扶支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要求 支教教师要求在职在岗、师德高尚、甘于奉献、身心健康、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能服从支教工作队、教育主管局及学校管理。 (一)赴市内农村学校支教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初级及以上职称,学段学科不限。 (二)赴新疆支教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初级及以上职称,中学学段学科,中共党员优先。 (三)赴西藏支教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中级及以上职称,小学学段学科(不含科学学科),中共党员优先。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支教时间 赴省外西藏、市内农村学校支教期限原则上为1年。 赴新疆支教期限原则上为1年半。 三、支教教师待遇 (一)赴福州地区农村学校支教教师在完成支教任务考核合格后,认定为农村支教经历。 (二)援疆援藏教师的有关待遇等原则上参考往年待遇办理。 四、选派工作要求 选派优秀教师支教是教育精准扶贫重要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附件1要求推荐符合支教条件的教师;在完成推荐任务之外,可继续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支教工作。福州市教育局将根据支教地区学校的实际需求进行统筹安排。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学校需于5月20日前将《2024年福州市教育局赴省内、外支教教师推荐名单》电子表格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一起发送至邮箱:24035685@qq.com。县(市)区教育局应汇总确认本辖区内推荐信息,统一报送指定邮箱,不受理教师个人或县(市)区所属学校越级申报的推荐名单。支教人员遴选名单福州市教育局将在确认支教人选后通知各有关单位。 五、其他事项 具体支教年限、出发时间及有关待遇以正式派出支教文件为准。咨询电话:83340647。 附件:1.2024年支教教师推荐要求分配表 2.2024年福州市教育局支教教师推荐名单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2024年支教教师推荐要求分配表
附件2 2024年福州市教育局支教教师推荐名单 派出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请统一用excel格式制表,填表格式参考上述例1; 2、【出生年月】统一用“年月”表示; 3、【工作单位】应填写公章全称; 4、【任教学段】统一为“中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5、【支教地点】统一为:“新疆”、“西藏”、“市内农村学校”;省外两地均能去的填“省外”、市内农村学校支教的填“市内”,省内外都能去的填“省内外”。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印发 |